• 医疗废弃物如何处理?怎样避免对环境带来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随着医疗救治的进行,医疗废弃物数量也在增长。目前全国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如何?怎样避免对环境带来影响?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情况怎样?11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此进行回应。

      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如何?

      随着病例的增加,医疗废物量快速增加。在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大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的处理十分重要。

      生态环境部应急办主任赵群英在发布会上说,生态环境部紧紧围绕“两个百分之百”要求,即全国所有的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百分之百全覆盖,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处置百分之百全落实,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相关的环保工作。动员各界通过增加装备、技术升级等方式快速加大处理能力。

      “在定点医院、方舱医院产生的医疗废水,首先要进行消毒。这些废水消毒之后,进入武汉市2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我们对这些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在线监控。”赵群英说。

      国家卫生健康委派武汉专家组成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主任医师李素英说,火神山、雷神山、方舱医院和定点医院的医疗废物都有专人到病区分类收集,用密闭车辆送到医院临时暂存处,再由本地区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转运进行集中处置。

      发布会上数据显示,1月20日以来,全国累计处理医疗废物14.2万吨。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由疫情前的4902.8吨/天提高到目前的6022吨/天。医疗废物做到应收尽收,处理处置平稳有序。

      是否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疫情发生以来,很多城市进行了大规模的消杀,医疗废水的排放量也加大,不少民众关心,这是否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赵群英给出一组监测数据:2020年1月20日到3月7日,337个地级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的比例是84.5%,比去年同期上升11.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6%。

      “我们累计对饮用水源地开展了14915次监测,从饮用水源地的监测结果来看,未发现疫情防控影响水质安全的情况。”赵群英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1901次余氯监测,受疫情防控开展消杀工作的影响,其中54次余氯是有检出的,占比2.8%,但监测的浓度均低于自来水水厂的出水水质标准。”

      疫情期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除了明确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两个百分之百”要求之外,同时要建立环评审评、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偷排偷放等将加大执法力度,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赵群英说。

      疫情防控期间,一些地区暴露了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存在的不足。赵群英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生态环境部以及相关部门近日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全国每个地级市都要至少建一个规范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到2022年6月底,全国每个县都要建成从收集、转运到处置的完整体系,最终实现平稳、安全、可靠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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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垃圾概念

    医疗垃圾概念

    什么是医疗垃圾?医疗垃圾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具体包括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这些废物含有大量的细菌性病毒,而且有一定的空间污染、急性病毒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的特征,如不加强管理、随意丢弃,任其混入生活垃圾、流散到人们生活环境中,就会污染大气、水源、土地以及动植物,造成疾病传播,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所有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绝对不可以混放。在我们生活中,哪些属于医疗垃圾呢?如使用过的棉球、沙布、胶布、废水、一次性医疗器具、术后的废弃品、过期的药品等都属于医疗垃圾。据国家卫生部门的医疗检测报告表明,由于医疗垃圾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其病毒,病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如果处理不当,将造成对环境的严重污染,也可能成为疫病流行的源头。

    医疗垃圾五大分类方法

    医疗垃圾成分复杂,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垃圾主要包括:
    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a、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b、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c、废弃的被服;
    d、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废弃的血液、血清。
    二、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三、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四、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a、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b、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c、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五、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医疗垃圾的处理办法

    医疗垃圾成分复杂,包括:易感性垃圾、病理性垃圾、锐器性垃圾、药物性垃圾、基因毒性垃圾、化学性垃圾、放射性垃圾等。由于医疗垃圾中存在着传染性病菌、病毒、化学污染物及放射性有害物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国外称之为“顶级杀手”。如果把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混合排出,这会加大污染量,会导致病菌扩散,因此,对医院医疗垃圾的收运和处理刻不容缓。目前我国医疗垃圾均采用焚烧化处理。国内一些大城市分别建立了垃圾焚烧厂或焚化处理场,如深圳、北京、石家庄、成都、鞍山、沈阳等城市,均将医疗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垃圾焚烧后残渣体积只占原体积的5%-25%,而且产生的热量可以回收利用。统一处理医疗垃圾,使城区内减少排烟点,可减少大气对城市内的污染。医疗垃圾焚烧处理场是处理垃圾的唯一途径。医疗垃圾的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一系列工作均应按章办事。从医疗垃圾产生的场所开始至焚烧处理场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要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要坚持用严管理、科学管理。首先从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要有严格区分标识,一般医疗垃圾装入黄色塑料袋,有害废弃垃圾放入红色塑料袋,传染性垃圾放入白色塑料袋,普通垃圾放入黑色塑料袋,锐器垃圾放入硬容器内。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有任何渗漏、溢出等,而且另时存放不能过久。医疗垃圾的处置人员在其进行专业培训基础上要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所有这一切工作,将确保医疗垃圾处置顺利进行。

    下列物品不属于医疗废物

    1、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外包装如输液器、注射器和输液袋等的外包装不属于医疗废物。

    2、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3、废弃紫外线灯管不是医疗废物,可以按照普通垃圾进行处理。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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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为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医疗废物分为哪几类?

    医疗废物分为五大类,分别是: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

    定义: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被病人血液、体液、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污染的塑料、橡胶、棉、纤维及其他材质的废物。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损伤性废物

    定义: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医用针头,缝合针,针灸针、探针、穿刺针和各种导丝、钢钉、手术锯等。
    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盖玻片、载玻片、玻璃安瓶、破碎的玻璃试管。

    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盖玻片、载玻片、玻璃安瓶、破碎的玻璃试管。

    废弃的其他材质类锐器,如一次性镊子、一次性探针、一次性使用塑料移液吸头等。

    药物性废物

    定义: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

    批量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
    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

    定义: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

    化学影像、医学实验使用后的废弃的化学试剂。
    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废弃的含重金属物质的器具、物品,如含汞血压计、含汞温度计,以及口腔科等使用后的含汞物品等。

    病理性废物

    定义: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室动物尸体等。

    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传染病、疑似传染病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产妇的胎盘。
    胎龄在16周以下,或胎重不足500g的死产胎儿。

    医疗废物如何收集?


    感染性废物

    用黄色带盖医疗垃圾桶收集,并套专用黄色医疗垃圾袋,当容器3/4满时,垃圾袋封口并贴上专用标识。
    微生物实验室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在产生地用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
    废弃的尿液、胸腹水、脑脊液等标本可直接排入有污水处理系统的下水道。
    废弃的血液、血清、粪便标本,及其他感染性废物放入有医疗垃圾袋及带盖医疗垃圾桶内。
    输血袋应在输血24小时后,单独收集于黄色医疗垃圾袋。
    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废物(含生活废物)应用双层黄色医疗垃圾袋密封包装。

    损伤性废物

    直接放入黄色医疗专用锐器盒。注:选择合适规格的利器盒,装满3/4即封口转运。

    药物性废物

    批量的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应由药学部按种类集中收集并登记后,退回生产厂家或交由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的药瓶可以直接放入用以盛装感染性废物医疗垃圾袋及医疗垃圾桶,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化学性废物

    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如乙醇、甲醛等)应当交由专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病理性废物

    直接放入医疗垃圾袋及带盖医疗垃圾桶。
    胎儿遗体、婴儿遗体应依照《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纳入遗体管理。严禁将胎龄16周以上或胎重500g以上胎儿遗体,婴儿遗体作为医疗废物处置。
    分娩后的胎盘归产妇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产妇在分娩前应与医疗机构办理胎盘处理手续,并随病史归档备查。

    看完这些

    大家是不是对医疗废物

    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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